小組輔導2011.11.09鋼筆
性侵犯在監獄裡向來是最受到其他人犯歧視和排擠的,單從他們一貫被冠以「香蕉」(台語;意指男性陰莖)一詞即可一窺一二,但除了真正的性侵犯之外,當中其實不乏一夜情反悔、娼嫖價碼談不攏、仙人跳或感情糾紛之類的,法務部成立專區的立意雖然良善,但在執行細節上卻不夠顧及人權,從上課人員的清單、提單、到課程名稱,都以「性侵」名之,某些同仁甚致當眾大喊:「香蕉上課!」「性侵集合!」或稱治療專區為「香蕉班」「香蕉新樂園」,歧視之意不言可喻,在我眼裡這些在法律上已受判決且在執行的人犯,在執行中也應和其他受刑人同等的對待,法務部的人權教育真的有待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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