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beit Macht Frei 2014.02.12鋼筆

我國刑事政策對於人為何犯罪常以「懶惰」及「無專長」來思維,因此受刑人依法要勞動,目的在於培養勤勞習性以及習得一技之長,以期能重新隔入社會,但也因此在處遇上跳脫不了「勞改(勞動改造)」的色彩,面對受刑人工作的場景,總讓我想起德國作家Lorenz Diefenbach那句被納粹放在集中營當門面的話:

 Arbeit Macht Frei
勞動帶來自由

前法務部長施茂林對台中女監的巧克力讚不絕口後「自營作業」自然成為各監所的重點,金門麵線、宜蘭花燈、屏東醬油⋯⋯各單位的特色產品推陳出新,前兩年矯正署還和中國合辦了「海峽兩岸監獄收容人工藝及美食大展」,這些容易被人民看到的亮點相對變成犯罪矯正的重頭戲,但這通常需要較高的技術性,人員必需經過篩選,作業的規模不能太大以免「與民爭利」,所以從事此類的收容人也就相對少數。
而大多數收容人做的「承攬加工」內容多為折紙袋、組裝原子筆之類的工資低廉的簡單手工,出獄後要怎麼用這樣的「技能」找到工作呢?

啊!我得想想,台灣是需要好吃的巧克力呢⋯⋯還是低再犯率的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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