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性2014.09.01鋼筆

Vicious 2014.09.01 Fountain Pen Drawing
He is not the first time in jail. His stealing and fraud criminal records are more than thirty times.
He took a train from the south to the north Taiwan with fare evasion three years ago. And he told police many and many fake personal data when he was caught.
But the young police lady is full of patience, she check and check to find out his real name and send him back to his home. And help his family to apply for medical treatment and social works to help this boy.
This year, he and his elder sister were dine and dash than took a fare taxi. So the driver send them to the police station.
This time they meet a police with no  patience, they was send to our jail.

More and more times self-injure he did during his mental illness.
"Why you hanged around by taxi?"
"I just came out for fun!" He gave me a big smile.
"Why don’t pay for that?"
"I don’t have." He scratched his head and looked at me a look of innocence.

It gives me a terrible headache when I look at his scratching arm.
"What do you use to scratched?"
"Buttons."
"Give it to me!"
"I ate it!" He smiled happily.
“Why you do that?”
“I think my home and families. ”He whispered.
Warden hear about his situation and direct let him visit with his elder sister.
They embraced each other and weeping for joy.
“How do you feel now?”
“I’m so happy! ”He give me a big big SMILE.

Full five months in prison would be other judgments are also down, respectively, ranging from three to five months, but….

Is prison is the most appropriate place to take him?
His behavior is there any "vicious"?
   Crime or illiness?
兇嫌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聆判還押的他情緒激動地說:「他們怎麼可以這樣講我!憑什麼!」
「發生了什麼事?」我問。
「今天宣判時法官說我沒有人性!我還聽見法警私下在罵我,說我是畜……」他的眼神從憤怒轉為落寞:「他們怎麼可以這樣評斷我!他們到底懂不懂!我也不想殺人啊!可是他們兩個我一個,還專打我的頭,我要是不還手,今天死的就是我……」
他抬起頭看著我:「我也不想殺人啊!我那時候真的好害怕……我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把他們分……真的……」

他那張淚在眼框中打轉的臉,我至今仍記憶分明,這是我首次聽到殺人者的獨白,而且還是震驚社會的分屍案件,於是我開始看見重罪背後幽微人性與掙扎……

被社會遺落的他們

小板凳幾乎要被看守所裡最魁的被告坐垮,大個兒重捶著自己的大腿,看他像使出了吃奶的力氣,害我忍不住去想……他會不會真把自己的腿打斷。
他咬牙切齒接著講:「拎杯足想打死他!」
羅胖坐在位子上,氣定神閒地問:「文蔚,你知道他在講誰嗎?」

就在一年前,一位女收容人告訴女監同仁,她入監時將四歲的女兒託給男友照顧,一開始男友還會帶兒來看她,但才來了兩次就再也不來了,心急的母親委託監獄向社福單位查詢卻仍無著落,於是她寫信給警方婦幼隊請求協尋,當警方找到了男友卻未見到孩子,最後警方突破心防,他才供出小女孩已經被殺害,屍首裝進購物袋再放入紙箱灌水泥塊,棄屍在房屋與房屋之間的縫隙,聽說當屍首被起出時,在場的人見到小女孩的慘狀,沒有人不落淚的……

我對羅胖點點頭,心想:「怎會不知道!大個兒講的就是這個男友啊!」
「那麼,阿蔚……」羅胖揪了我一眼:「他交給你處理。」
我拍拍大個兒的肩,說:「怎麼?跟你同房才一個早上就有磨擦啦?」
大個兒漲紅著臉說:「不是!我是一想到他做出那樣的事我就忍不住,那麼小的孩子他怎麼下得了手?還用水泥……我實在想揍死他!」說完就又往大腿捶去。
我對羅胖使了個眼色,說:「那好,不然這樣,我給你十天,這十天裡你要好好觀察他,他只要一天裡有做一件好事你就要忍著,要是十天裡面連一件好事都沒做,你就動手,而且算我的。」
大個兒瞪著我們兩個,問:「真的假的?」
「阿蔚主管都這樣講了,不信的話我幫你做證。」羅胖說。
大個兒弓著背,半信半疑地回房,一天下來竟也相安無事。
一週之後又看到大個坐在羅胖旁邊,他看著我似乎欲言又止
「幹嘛?想今天動手?剩三天耶,忍不住囉?」我問。
「不了…」大個搖搖頭:「他是個好人,我發現他很單純,我下不了手……」
我說:「你知道我怎麼他看的嗎?一個教育程度不高、工作不固定又居無定所的人,要照顧一個小孩顯然並不容易,就算有社會局這類資源可以提供協助,他可能也不清楚可以怎麼做,我們怎麼期待他有能力照顧好一個幼童?」
羅胖也接著說:「對呀!今天可能為了工作不順利、也許喝了酒,孩子哭說肚子餓就打孩子洩憤,說不定一個出手過重就把孩子打死了。」
大個兒說:「這我懂,可是我實在不明白,他用水泥封屍,真的是太殘忍了,這種事怎麼做得出來!」
我問:「今天殺人的換做是你,你是投案呢?還是逃?」
大個兒想了想:「這麼可怕事要是發生在我身上我想我會逃!」
「那屍體呢?」我再問。
「當然是毀屍滅跡囉!」
「毀屍滅跡?你會怎麼做?」
「就看手邊有什麼、會什麼囉!」
「他是個泥水匠,你覺得他會怎麼做?」
「喔~」大個兒恍然大悟。
我嘆了口氣:「犯下這麼可怕的兇案可能連自己都嚇壞了,要投案真要有莫大的勇氣,說來雖然殘忍,但會選擇逃亡、毀屍滅跡或許是人之常情。」
大個兒邊點頭邊問:「那為什麼要我等十天,還說十天後打他算你的?」
「不這麼講,你會信著照做嗎?而且讓你自己觀察總比我們勸破嘴有用吧!」

身在監所第一線,讓我得以看見法官、媒體、大眾口中所謂「 泯滅人性」的犯罪者們人性本俱的面向,也讓我不斷去思索,刑罰制度到了執行階段,除了大家重視公平正義的實現之外,還需要重視什麼?進入監獄後對犯罪者人性層面的探討更該受到重視,否則,我們又要如何「矯正」犯罪者?

無心與惡行之間的夾縫

這已經不是頭一次進來關,前科累累加起來共三十件,犯的不是竊盜就是詐欺。
三年前年他偷搭火車從彰化流浪到瑞芳,遇到警察巡邏盤查時扯了十個名字卻怎麼都不吐真,最後終於和家中老母聯絡上了,但家貧令父母無力接他回去,兩位員警被耍了一天卻仍願親自開著巡邏車送他回家,還熱心聯繫社福團體,希望能對這一家有所幫助。
這次姊弟倆一起吃霸王餐、搭霸王車,一路從彰化搭火車、換小黃來到了八德,因為付不出車資被司機載到警局。他們像上次一樣扯謊耍得警察團團轉,等到他們說實話講自己有精神疾病時卻又提不出證明,這回可不像三年前那麼幸運了,警察直接移送。
他笑起來很靦腆,而且幾乎笑整天,唯一不喜歡的是別人盯著他看,而他表答不喜歡的方式就只是不笑而已。
輕微智障和精障,其實很容易讓人看出他的不同,不過他的人緣特好,在看守所時是眾人的開心果,有位被告還告訴我:「我從沒看過比他單純的人了!」

「為什麼坐車亂跑?」
「我想出來玩嘛!」他給我一個大大的笑容。
「怎麼都不付錢?」
「我沒有嘛!」他抓抓頭一臉無辜看著我。

看著被劃花的小臂,真是一個頭兩個大:
「用什麼劃的?」
「鈕扣。」
「拿來!」
「我吃掉了!」他笑得很開心。

「為什麼要這樣?」
「我好想家……」他低頭。

在看守所時就搞過一次了,還吃了識別證的套子,判刑確定後才進了新收房就又發病了。
自殘當然就少不了該有的基本待遇,隔離舍成了他發病後的棲身之地,在貼滿綠色泡綿的房裡,他的右腳上了腳鐐,腳鐐另一頭鎖在牆上,這裡沒有馬桶,只有簡單的便溺區,棉被和他昨晚拉的那坨大便距離不到兩步。他緩緩起身,剛開始有些不穩,就直接尿在棉被上,不久他挨著牆站,終於不再尿得到處都是,但尿液還是濺到了被子上。
在他「情緒不穩」的狀況沒改善之前,吃喝拉撒睡都得在這方圓三公尺間解決……

薑還是老的辣,典獄長知道這件事說:「他姊姊不是在女監嗎?安排兩個見面。」

姊弟相擁而泣……

「見到姊姊開心嗎?」
「開心!」他笑得腮幫子都快裂了。
「那你要乖喔,典獄長說有乖的話就讓你常看姊姊喔!」
「嗯!」他點頭點得脖子都快斷了。

五個月的刑就要滿了,可其他的判決也都下來了,分別三到五個月不等,但……
我很難不去想,監獄難道是最合適收容他的處所?
他的行為究竟有沒有「惡性」?
是惡?是病?

那麼⋯⋯換做另一個他呢⋯⋯

「都關好幾年了,怎麼還有新官司?」
他聳聳肩:「就DNA比對,又查出幾件性侵案。」
「咦?又有?」
「嘿!被查到也沒差。」他狡獪地笑著:「我進來前就一直在看精神科、吃精神科的藥,到現在都還沒停,一定會輕判的啦!」

那些被遺棄的故事

除了他們之外,我想起更多曾經打過照面的客戶們……

有921大地震時開著貨車趁災打刼的工廠老闆,以及聽從他命搬贓上車的外勞……
有冬夜裡為求溫飽,大喊搶刼卻什麼都沒拿的街友……
以及懷疑老伴紅杏出牆而親手勒斃老婆的丈夫⋯⋯
還有託幫派討回八百萬債款,最後債務人被凌虐死而被判無期徒刑的商人⋯⋯
也有因為吸毒而散盡上億家產的……
和專門幫忙頂罪好換取一家溫飽的⋯⋯
或是曾與我一同上班,卻涉嫌貪贖遭判十餘年徒刑的同仁⋯
還有以不開罰為由,卻以性侵做為交換條件的交通警察⋯⋯
還有⋯⋯
還有⋯⋯

非善即惡的新聞報導看不到犯罪背後複雜的成因,人性的糾葛也從來不像是非選擇一樣簡單,犯罪者所犯的罪行或許令人髮指、或許不值得同情或令世人原諒,但卻值得我們深深省思,他們犯案當時的處境若是換成你我,說不定我們也很難不做出和他們相同的抉擇。

監獄的高牆成為眾人心中善惡的最後防線,但拆屋毀地逼死人民的政客難道就比關在監獄裡的人犯善良?
犯罪行為必須矯正,這對習慣性的竊盜、性侵及以犯罪為常業者來說或許適用,但對只犯一次罪的人要如何矯正?況且殺人者通常只殺一次。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血債終要血來償的話,那麼犯罪的有無、量刑的輕重,自由心證要怎麼拿揑?若是受冤枉者又要如何討回失去的人生?甚至是生命?

刑罰存在的目的不脫報應犯罪損害、預防犯罪的發生、矯治犯罪行為這幾個目的,在以犯罪矯正為主軸的當今台灣,在行刑實務上仍舊以拘禁為目的,對於如何促成犯罪人改變鮮有探討,這樣的刑事政策又要如何保障你我?

人的惡性究竟要如何衡量?
罪與罰如何均等?
底限何在?
大家或許都有各自的想法⋯⋯
而我⋯⋯仍在找尋答案⋯⋯

原文刊載於2014年12月號《人本教育札記n.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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