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違常2015.10.29鋼筆

Personality Disorder 
Fountain Pen Drawing, 2015.10.29.

The segregation unit is finally quiet down after the whole morning dedicated to a very tough case in the pacification ward. I look up and notice the monitor screen of one room is amiss. After several attempts to reboot has failed, a repair is summoned. 

“The lens is broken.” The plumbing and electricity laborer hands me the defect before he replaces with a new one.
“Strange.” I wonder, holding the cardboard which was used to mend the camera hole in the window gauze to prevent mosquitoes. Suddenly I arrive at a suspicion and spring to the phone. I speak to the other end of the line. 


“Hello. Ask the Director to retrieve from the video archive. I suspect someone broke the lens.”

隔離舍一早就為著鎮靜室裡的重量級客戶忙碌,事情才告一段落,抬起頭來卻又發現某房的監視器沒了畫面,重開機幾次未果後只能叫修。
「是鏡頭壞了。」水電雜役把故障品交給我,接著換上新品。
「怪了⋯⋯」我摸著原本糊在鏡頭邊緣用來檔蚊蟲的紙板思索,突然有個猜想,於是立馬拿起電話⋯⋯
「喂~請主任調錄影畫面,我懷疑監視器是遭破壞的⋯⋯」我說。
監視器清楚錄下了自己被謀害的畫面⋯⋯
處理違規事件證據自然得備妥,內勤同仁將錄像燒成了光碟好讓我應戰,不過同仁們倒先說出了心底話:「他難搞出了名的,一定不會承認和簽名的啦!」
不怪你們這麼想,連我自己都不看好呢⋯⋯
看完錄像他開始一點一點質疑:
「我是用水潑蚊子!」
「這是在洗防暴網上的灰塵!」
「窗戶上面卡滿了蜘蛛網,我用沙拉脫噴它不行嗎?!」
「你們沒講我怎麼會知道攝影機不防水?就算壞掉是因為我潑水,也只是過失不是故意的!」
「既然我的行為有毀壞設備的行為,為什麼沒在潑水的第一時間制止我?這顯然是你的問題!」
「潑水時畫面突然不見了,我怎麼知道是不是你們故意誣賴我把卡掉的?」
「而且你說我是破壞安全設備,依規定這明明有一個要件,還要有脫逃意圖,我沒有要脫逃啊!所以我頂多是另一條規定的破壞公物⋯⋯」
他說得越多越是自陷泥沼,我簡直是以逸待勞:
「你的建議很好,我馬上改,改成破壞公物。」
聽我這麼一說他突然愣了下,他心裡應該很幹,幹我這麼機車也幹他自己這麼多嘴,讓他申訴成功的本錢又少了一些。
「你可以把你的陳述寫在這裡,格子寫不夠背面還有整頁空白可以用,我建議你寫多一點,寫仔細一點。」
真的是憤筆疾書,出乎意料的他只把格子寫滿,還簽了名。
「貼心的提醒,因為攸關你的權益,如果有任何異議,你可以在十天內提出申訴。」
「不用你講!這我知道!」他氣得幾乎摔筆。
是夜,長官來巡:「東西壞了一定要叫他賠,這傢伙人格違常成這個樣子,非得好好治一我治他,這種人格違常的人把他留在監獄裡剛好而己,是在幫社會做好事啦!你辛苦了。」他推開鐵門,没入黑夜。
故事總要有起承轉合才算精彩,幾天後事情有了新的變化⋯⋯
「因為攝影鏡頭放了幾天,可能是比較乾燥了,功能又恢復了,長官的意思是要從輕發落,不過因為你是簽最重的,我們從上而下管教要一致,違規事實的部份沒什麼問題,但希望你裁量上改輕一點,這樣級距才不會差太遠。」
故事總要有起承轉合才算精彩,再隔天事情又有了新的變化⋯⋯
「因為鏡頭功能恢復了,長官的意思是這樣破壞公物的事實就不存在了,照你原先寫的破壞公物送件的話後續會衍生很多問題,我們不是怕他申訴,但這樣子會給他有文章可做,所以我們改用違反作息規定辦他,這樣才會比較好處理。」
是夜,長官來巡:「他無期的,如果是十年前你辦最重的他也不痛不癢,現在他開始要報假釋了,就算你辦最輕的『訓誡』,假釋一定不會過的啦!不過這種人格違常的人,留在裡面麻煩,早出去早好,我們省得跟他鬥啦!」他推開鐵門,没入黑夜。
我實在想不透⋯⋯
明明是破壞公物,硬改成違反作息規定不會太扯?
故意破壞路邊的測速照相桿,難道東西沒壞警察就不究責?
是不是以後有收容人都拿水潑監視器都辦訓誡就好?
事後鏡頭沒壞頂多只是免負賠償責任而己吧!但我相信它一定不會再被拿來用,誰又能保證它使用壽命不受影響⋯⋯
那是不是被打的人隔幾天消腫了,打人的就不用辦了?因為被打人的違規要件不存在?
我想不透,何以每遇到特定收容人,事情就要轉彎⋯⋯
管教要一致,那為何明明沒作業,作業成績卻拿3.5,比HIV帶原的收容人折紙蓮花得分還多,憑什麼?
人格違常,早出去早好,都要報假釋了,為何還不讓他早回群體生活,做為復歸社會的準備?
人格違常,留在監獄裡剛好,所以好人做盡的升官走人,爛攤子留給我們基層慢慢收囉⋯⋯
人格違常⋯⋯嗯,我好像開始懂一些些了⋯⋯

「文蔚,你早該想透的,別不開心,班只要「有站」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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