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系統排列簡明輔導法在宜蘭監獄的運用

文/文蔚

壹、說從頭

目前我國的刑事政策乃以令犯罪人復歸社會為目的,因此矯正犯罪人為各監院所的重點業務,由教化科(課)統籌辦理,科(課)內的工作人員及編制內之專業人士如:心理師及社工師等進行輔導工作,並結合各項社會資源,諸如宗教人士,輔導志工,學校教師來做多方位及多元化的嘗試。

我對在矯正體系內付出心血努力的眾人致上我最深的敬意。

平心而論,在實務上,監所內的業務以戒護管理為主軸,因此將收容人視為一複數整體,而不重視其個別性,這也是東方社會裡無可厚非的現象,但也是監所環境對推動個別化輔導工作最困難的所在,再者是輔導教化工作不受長官重視,因為矯正機關有濃厚的人治官僚色彩;再加上目前法務部矯正司以降至監所各科室主管以上的長官多數仍存有舊式的管理思想;再加上現實中教化及戒護之間取捨的兩難(這可由前立委謝啟大大力推動成立矯正學校,並要求不能有圍牆,之後幾經溝通她才讓步說可以有圍牆但不能有利刃蛇籠;但實際上我們變通地將蛇籠架在圍牆內側,從外面是看不出來的)。

目前矯正系統本身的專業輔導工作者太少,且僅在勒戒所或戒治所才有為數不多的編制,在監獄及技訓所則沒有;並且不免身兼其他的行政工作,原本在輔導人員及收容人在相對比例下就已聊聊可數,如此更無法將時間用在輔導工作上。

政策上的搖擺也是一大問題,當年為了因應藥事法將毒品吸食者由犯罪人身分改為藥物成癮病人才成立勒戒所及戒治所的,並開始配置專業輔導人員的;但在今年又為了因應政策上的轉變,為了將受戒治人集中於北中南東西區以方便管理,因而將原先在各監所服務的輔導工作者抽調走,使各監可茲運用的輔導人力更形薄弱,

另外,教化科本身的教誨師多非專業輔導背景出身,且以從事機關本身的行政業務為主;教化人員為了符合上意,多半作法會比較保守、不敢對收容人的問題有比較深入的處理。而站在第一線的戒護人員事以從事管理為主,工作的高壓力、日夜顛倒的作息時間,即本身就欠缺有效的壓力調適,再者有些長官對管理人員就缺乏信任,當管理人員較深入了解收容人背景及問題時可能會換來操守上的質疑。

宗教團體在監院所內的貢獻實在頗多,然而其目的是以傳教佈道為主而非教化輔導,雖說宗教有洗滌人心昇華性靈之效,但實際在處理收容人問題上多流於表面或空泛;另外,有些收容人因多次進出或已久住監獄,因此與家人失聯或家人不願再關注,在親情和金錢兩匱乏之下,宗教人士的關懷或可暫慰寂寞,但真正的問題還是無法解決。

因此在矯正系統中其實是有很多資源可以運用的,但資源的消耗卻也相對的大,所以在多數的戒護人員眼裡,團體教化活動其實說穿了是在將收容人的生活時間占滿,並調濟單調的鐵窗生涯,只要他們忙、沒空去想問題在管理上就是件好事。

真正能解決問題根本的,讓團體中的不確定因素穩定的,是集體教誨?還是個別輔導?

我想大家心知肚明。

貳、簡明輔導在我工作上的運用

先說明一下,我不是從事輔導工作的,我只是個戒護科裡的小小管理員。

只是自去年(九十五年)我個人接觸家族系統排列以來,開始將家族排列的方法和態度運用實際運用在我的戒護管理工作上,它的確有極大的幫助。

舉凡在禪修班上帶團體排列、一對一;用小人偶排列收容少年的家庭組態;簡明輔導法;以及到我本身的工作及管理態度上有了多方面的運用。

原本我打算寫以小人偶排列收容少年庭組態的部份,但因為最近進來的少年比較少時間上也比較短(好事!好事!),所以收集到的個案太少,還不足以寫一篇報告。

我目前在看守所的助勤業務繁忙,並沒有足夠的時間來用人偶排列,當然更沒有機會帶團體,簡明輔導法成了在這個環境裡的最佳工具,不用花太多時間、不限地點,而且用法可以不拘形式,最具彈性。

就讓我把這近一年來所做的簡明輔導個案裡,印象比較深刻的幾個和大家分享。

參、個案

一、怕衝突

當事人二十歲,因強盜罪嫌羈押,將送彰化監獄(青年監獄)執行。

他:我最近都睡不著,聽說那裡關的少年仔都不太好相處,我怕去了會和他們起衝突。

我:好!閉上眼睛,告訴自己:我到那裡都安好。

※只是安其心。

二、肚子痛

當事人二十四歲,因妨害自由案羈押。

他:我肚子痛,胃脹氣。

我:閉上眼睛,想像媽媽的臉貼著你的肚子,然後一邊按摩你的肚子,一邊把自己對媽媽的印象從小到大回憶一遍。

(當事人閉眼,按摩肚子。)

我:告訴她:媽媽,我愛妳!

他:好了。

※因為當事人有一雙水汪汪的大眼睛,一個大男人看人時感覺卻像小女生看人的樣子,所以我推測當事人和母親感情不錯,肚子不舒服應和母親有關。

三、魂不守舍的無頭蒼蠅

當事人二十四歲,因妨害性自主案羈押,在看守所內擔任雜役,然總無法進入狀況,事情老只做一半,成天魂不守舍。

他:我想解決這樣子老像無頭蒼蠅的情況。

我:閉上眼睛,你會看見你爸媽站在你面前,告訴我,誰離你比較近

他:當然是媽媽囉!

我:好,現在你告訴爸爸:我需要你,請給我力量。想像他走到你身後手搭在你肩上。

他:(良久)不要!他離開媽媽和我,不要!

我:接受他。

他:不要。

當事人張開眼睛。

我:我看看。(看當事人眼睛)嗯!比較堅定了。

中午,當事人問:你看我的眼神有沒有比較堅定。

我:(大笑)哈!哈!哈!比之前還差!我可沒辦法改變不願改變的人!

當事人一臉錯愕。

下午,當事人工作全然進入狀況。

※經由嘲諷,渴望改變的當事人方才停止抗拒。

四、我不鳥爸爸

當事人三十歲,因恐嚇罪執行中,文筆極好,字極美。

他:我和我爸誰也不鳥誰。

我:媽媽呢?

他:沒印象,我爸說她是個不負責任的女人。我上幼稚園時她和我爸離婚後再嫁,現在澳洲。

我:好,寫一篇文章,題目是『爸爸如是說』,把爸爸告訴過你關於媽媽的壞話全部用爸爸的第一人稱寫出來,例如:「兒子,我告訴你,你媽是個不負責任的女人。」

※由於當事人對父親的反感來自對母親的忠誠,且其身形矮小,臉孔像小孩完全不像三十歲的成年人,因此可以推測母親的離開對幼年的他造成極大的衝擊,因此不願意長大(這點我告訴他時,他大驚:真的耶!我是不想長大!)。

當他用父親第一人稱寫完對母親的怨言後,他就將父親對他的制約還給父親,且也不需再因對母親的忠誠來對抗父親。

五、睡眠障礙

當事人二十七歲,因毒品案執行中,有睡眠障礙,半夜常因做夢大聲吼叫。

他:我做惡夢,沒辦法控制自己,很抱歉。

我:沒關係,這也是沒辦法的事,你知道嗎?我晚上值班也常巡邏巡到睡著。不過那天我也在夢裡夢見你大叫,要是控制不了自己真的簽了張違規單送你去違規房那就不好意思了。

之後當事人就沒有夜夢大吼的情形。

※我只做了一件事,就是點出了當事人即使在夢境裡自我控制的機制仍然存在。

六、逃家的兄弟

當事人是一對十二歲的雙胞胎兄弟,因逃家而被留置觀察。

我:誰是哥哥?誰是弟弟?是誰決定要逃家的?

弟弟:我是弟弟,是我決定的。

我:好我們現在運動,每個人做五十下伏地挺身,來哥哥先做。

(哥哥先做,幾次累到快趴在地上。)

我:哥哥加油啊!撐下去,做弟弟的榜樣啊!

(弟弟在一旁看哥哥做不斷地笑)

我:你再笑吧!等一下看你有沒有比哥哥行。

(哥哥做完起身,弟弟做沒幾下就沒力氣,開始哭泣)

我:原來不過如此,你也沒比哥哥強嘛!敢笑哥哥,還叫哥哥跟你一起逃家咧!做完五十下才能停啊!還不快做!

(唉呦!我真的好兇耶!連我都怕怕呦!)

※這個個案要特別說明一下,免得讓人誤會我們宜蘭少觀所都在虐待收容少年。

那天我和社工同仁江奇談到這個案例,我聲明我是極端反對體罰的,但當時卻覺得唯有這個辦法會有用,孩子就不會再進來;她卻說:「不會啊!我覺得你還蠻有創意的!」(嗯!江奇,我一定會請妳大餐的)

因為我觀察到哥哥是個逆來順受的小孩,而弟弟則是比哥哥有主意的孩子,藉由兩者性格特質的差異性,我將原先弟弟所擁有的主導權轉移到哥哥手上,讓倆兄弟回到哥哥帶領弟弟跟從的狀態。

七、被遺棄的孩子

當事人十四歲,有竊盜及違反智慧財產權法(賣盜版光碟)前科,此次因未到法院報到而留置收容;並因在舍房內打同房的收容少年而被我叫出來訓誡。

我:爸爸呢?

他:我九歲時死了。

我:媽媽呢?

他:改嫁了。

我:兄弟姊妹呢

他:兩個姊姊嫁人了,哥哥媽媽帶去了。

我:你對爸爸有印象嗎?

他:當然有啊!家裡還留有他的衣服和照片啊!

我:你清不清楚做那些事情會進來關,在少觀所這裡做那些事情會被處罰

他:清楚啊!我也不想這樣啊!

我:我問你,如果你在做這些事的時候你父親站在背後看你,那你還做嗎?

他:那怎麼可能!

我:OK!下次你要做這些事時就想像父親站在身後看著你。

八、思念孩子

當事人四十二歲,因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在監執行已三年,對自己十三歲的孩子思念及擔憂。

(由於我尚對個案七的孩子感到不確定,因此決定和此個案合併處理)

我:你們面對面站著,把彼此當成自己的父親及孩子。

我:(對成人)把你想對孩子說的話告訴他。

成人:爸爸很想你,希望你能做個好孩子,你要堅強,爸爸會默默支持你。

我:(對少年)你有什麼要對爸爸說的。

少年:(眼眶泛紅,沈默)

我:告訴爸爸,你不用擔心,我會好好活下去。

少年:(複誦,拭淚)

※在以上這兩個個案中,顯而易見的,少年是個被遺棄的孩子,並可看出他對父親的思念及愛的渴望,因此想追隨死去的父親而不讓自己好好活著。

這裡我將簡明輔導和排列的合併運用,並將兩個案一同處理,令彼此互蒙其利,這正是團體中才能有的優勢啊!

嚴格說來其實也不能算排列,因為他們並沒有進入代表的狀態,而是在我的引導下彼此投射。

九、起訴死刑

當事人四十一歲,因殺人案件在押,當日出庭檢方起訴求處死刑。

他:今天被起訴死刑,剛剛回來的時候科員說我都羈押這麼久了,大家(指戒護人員)和我都有感情了,不要讓大家不好做(指叫他不要自殺)。

(我看著他的眼睛,他有著無奈和不安)

我:不,不會的,因為你有個堅強的靈魂。

(他看著我笑了起來)

※信任總能給人最大的力量。

肆、待續

老實說,我所用的方法和海老爹用的簡明輔導相去甚遠,但我認為只要方法省時簡便,能擊中問題的要害,又能給當事人力量或將失序導回正軌的都應算是簡明輔導法。

再者,我在用簡明法時其實大多靠直覺和當時突來的靈感,而非在當時有什麼預定的方法或策略,上開的解釋則是寫這篇報告時回想起來:哦!大概是因為這樣,所以這個方法有效。

至於為什麼會這麼做,別問我!說實在的我也不知道!

待續?待續什麼?我的『小人偶排列家庭組態報告』。

啊!不過這要等,等我生的那個孩子叫林火圓的當了總統之後才會寫。

待續?待續什麼?當然我會繼續做下去囉!

1 comment:

Anonymous said...

林火圓.........
哇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