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例原則2012.03.12鋼筆
這兩年宜蘭監獄長官對待基層管理員的方式只能以嚴苛來形容,當長官懐疑某個同仁的執勤狀況時就大舉燒錄勤區監視器畫面來找同仁的小毛病,往往可以跨好幾天的時間,其他同仁被牽連懲處的也不少,而且處罰毫無標準,長官看不順眼的就處罰重一點,別人記一支申誡,他就記兩支;這就好比交通警察懐疑某人開車超速但沒證據,於是調全台北前幾天各路口監視器的畫面,不只是這台車,連其他車輛的違規也一起開單,看不順眼的就開兩張罰單。這樣的作法其實違反行政法的比例原則,但在我們執法機關當官的似乎只有官架子大,連這基本的法學常識都不懂。管理員被處罰最常見的就是「打嗑睡」這樣的名目了,但同仁們的年齡只會越來越大,體力只會越來越差,難怪現在有老同仁們這兩年都急著要快快退休,但什麼叫「打嗑睡」?什麼叫「精神不濟」?標準在哪裡?只要是有血肉的人,任誰晚上熬夜當然都會累,而且,我們是值三小時休三小時輪一晚,不像長官督勤,只要晚八到早八間進來勤務中心走三趟,每趟不用十分鐘,如果長官們認為我們不該打嗑睡,那我真的懐疑長官是不是沒血沒肉沒心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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