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鐐與鉚釘

2012.04.17鋼筆
兩組腳鐐疊在一起,想必是為去醫院看診的收容人準備的,外醫一般都是以這種鉚釘鉚死的「法三式腳鐐」為主,除非衛生科通知在醫院有因醫療必需解開才會用鎖匙式的活動式腳鐐。
記得多年前有位民代在監服刑因故外醫,釘完腳鐐正要帶出戒護區,卻被某長官攔了下來,並大聲斥責提帶的同事:「誰叫你用固定式的!去給我換活動的!」
真是為自己做人情,連法規都可以罔顧啊!

3 comments:

Unknown said...

請問為何鉚釘固定式的腳鐐叫做法三腳鐐啊?有特別典故嗎?是因為源自於法國?
請問國外監所受刑人也是使用這種鉚釘腳鐐拘束嗎?看國外監獄電影好像都是鑰匙的腳銬,在移監或出庭才會戴上,在獄中好像不會用?

Unknown said...

請問鉚釘固定式腳鐐為何叫做法三腳鐐呢?是因為源自於法國嗎?國外監獄片中很少看過這種腳鐐呢!

Unknown said...

請問現在獄中重刑犯還會長期配戴腳鐐嗎?我看新聞說以前死刑犯都要釘上腳鐐直到伏法才能卸下,那重刑犯在看守所收押期間或定讞後發監執行也會被釘上腳鐐嗎?後來人權團體奔走後,現在好像連死刑犯都不用戴著腳鐐了,不過您這麼資深,想請問您以前的情形。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