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們離開時2017.03.29鋼筆+毛筆

近傍晚,妻子們一個個步出了懇親舍,而她們的丈夫們,則在同仁的戒護下,再次被銬上戒具,接著魚貫地上警備車,結束了午后的溫存⋯⋯
這當然不是每位受刑人都能有的待遇,得要表現良好,而且還有非執行殘刑的第一級受刑人,且無另案在偵查審理中者,也沒有強制工作或感訓處分待執行等資格上的限制,再經各級管教人員應逐項審核簽註意見,送呈典獄長核定,提監務會議議決,申請核准後,若是妻子未能於指定時間內前來懇親,則以以棄權論,丈夫在三個月內不得再提出申請⋯⋯
每每看見監獄人妻們來懇親,總是既為他們高興又難過,經過多年,才能在那小小的房間裡擁有短短三小時的溫存時光,我想起以前在泰源技訓所時,那兒懇親舍的空間容納得下一整家子的人,看到妻子帶著孩子甚至公婆,來和丈夫共度整個週末的天倫之樂,那應該是短暫的幸福吧!
為什麼只有男受刑人?怎都沒看到女監的女受刑人去懇親舍?
不知道耶!不知是不是怕她們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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