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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遊戲

「第一線管理員離職率高:從近年來第一線管理員之離職率觀察,九十八年至一〇三年間約為2.8%至4.5%之間,但一〇四年度陡升至6.98%,一〇五年度離職率亦達5.27%,人數215名,其中多數人員希望調至職場環境較為單純且無風險之一般行政機關,顯見第一線戒護安全管理同仁對於職場生態不甚滿意。」(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獄政人力與設備之強化與擴充》法務部意見)

由上可知監所離職率遠高於近五年來全國公務員平均離職率最高的0.86%(一○六年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力不足、升遷不易、勞逸不均、士氣低落,早已是眾所周知的事,封閉的職場文化,惡劣的工作環境,經常處理暴力衝突和血腥事故,壓力更不在話下,年改後公務人員的優勢將不復以往,監所要拿什麼來吸引人入行?雖然特考特用有六年不得轉調的限制,仍擋不住新進同仁振翅另謀高就的決心,加上老同仁們急於年金改革前夕趕退休,這不僅是人力缺口,更是經驗傳承的斷層問題。
每次談及人力問題,矯正署總是會拿非自己權限能決定的人犯超收、受限公務員總員額、招考不足額等話題兜圈子,卻從不願檢討造成監所二、三十年來血汗過勞的勤務制度缺陷。

監所管理員上班方式分為日勤與夜勤兩種,日勤週休二日見紅就放,上班時間為上午八點至下午六點,比一般行政人員晚半小時下班,沒有固定的午休時間,備勤休息的兩小時機動調整且不得離開戒護區;夜勤全名為「夜勤隔日制」,顧名思義,上班時間為上午八點,隔天上午九點才能下班,上班的二十五小時不得離開戒護區,遇國定假日另擇日補休。

日夜勤之間不只勤務位置的特性及上班時間不同外,所領到的「值勤費」其實應該正名為「備勤津貼」,即備勤休息時間做為備用警力的津貼價碼也不同,日勤上班十小時,值班八小時備勤兩小時領三百五十元,夜勤一天值班十六小時備勤九小時領五百六十元,眼尖的你應該看出差別在哪裡了吧!
因為值勤費實際是做為備用警力的津貼,也就是說:
日勤:350/2=175元/時
夜勤:560/9=62.2222222222222222元/時
兩者的備勤領到時薪竟差了近三倍之多,且夜勤值勤費那串除不盡的小數點又是怎麼回事?

其實監所管理員和法警、書記官等司法基層同樣都是領遠低勞工基本工資的每小時七十元值勤費,而日勤的值勤費之所以遠高於夜勤,在於一般行政人員午休的1.5小時的備勤時間支領七十元,也就是1.5小時領70+35=105元,但由於一般行政人員五點半下班,日勤六點才能走人,五點半到六點這〇.五小時算成加班一小時,但由於每個人的職等不同俸點就不一樣,每小時加班費從280元到520元不等,但為了方便計算,免得算錢的出納瘋掉,於是這被當成一小時的〇.五小時直接一口價給245元,加上前面的105元,登愣!350元就出來啦!

但為什麼夜勤管理員卻又是更低的62.22元呢?答案很簡單,有想過為什麼會有一天要上二十五小時的班?由於監所每天開封時間是早上八點,訂下班時間為九點,正好凹大家一個小時來完成交班程序,備勤時間也就變成了九小時,所以原本70x8=560元的值勤費,硬是變成560/9=62.2222222222222222元/時。

看到沒?〇.五小時給245元跟一小時給62.2元,一個用補的一個用摳的,夜勤的血汗未免也太廉價了吧!

所謂備勤休息並非可以安穩睡到飽,遇有狀況隨時會被叫出勤上工,雖然夜勤上班時間比日勤更長,但在白天遇到突發事件被叫起床的往往也還是夜勤管理員,這對夜間還要值班的夜勤是極大的耗損,加上沒有統一的值勤規範,各監所各行其是,有同仁甚至從早上八點到晚上七點都沒得休息,倒霉的要是遇到晚上處理不完的違規等事故,隔天開封後還要留下來處理,搞到好可能都過了中午,卻連加班都沒得報。再者,勤務輪調大多是日勤和日勤互調,日夜勤之間滾動輪調可說是不存在,從入行幹到退休都在夜勤的人多的是,就因為矯正署在規劃上的腦洞造成了一種階級,這也就是為什麼監所有句「日勤是寶,夜勤是草」的譏諷,差別待遇形成了「類種性制度」,是最不利團隊合作的事。





監所值班圖解之一:日夜勤對照表
夜勤所以是隔日制,在於矯正署認為夜勤上一天等於兩天份,白天上班的八小時是當天工時,夜間上班的八小時拿來抵銷次日白天本來該上班的八小時,另九小時只算備勤,所以才會有值班後隔天休。這裡就可以看出邏輯上的問題,夜間工資本應該加成計算,豈是抵銷隔天白天工時就了事?若再從輪值週期來探討還可以看出有一種叫「補班規定」的腦洞在裡面。

目前各監所夜勤隔日制分為三種輪值方式:

A.
值一、休二、值一、休二;六天一輪,每年補班十七次(每二十一天補上八小時班)
B.
值一、休一、值一、休三;六天一輪,每年補班十七次(每二十一天補上八小時班)
C.
值一、休一、值一、休一、值一、休三。八天一輪,無需補班。每年公家需補十三次八小時的假給同仁(平均二十八天可補休八小時)

補班是怎麼來的?讓我們來看一下,矯正署把一般行政人員週休二日看成白天輪值五休二來看,設計出這樣的補班頻率:

一般行政人員:
(365/7)x2=104(每年週休共104天)

把ABC三種班的最後兩天當成週休二日,但因AB皆六天一輪且都是值二休四,其實是同一種班的變形,完全不考慮管理員的上班工時是二十五小時,卻只把上班日當成兩天看,就會出現這樣的算式:

A及B:
(365/6)x2=121(每年週休共21天)121-104=17(每年需補班天數),365/17=21(每21天補班一次)

在矯正署認為AB這樣的六天一輪的上班方式,比起一般行政人員七天一輪的上班方式,一整年下來還要多休了17天,所以平均下來每21天要補班一次,所以在C班算式就會如此:

C:
(365/8)x2=91(每年週休共91天)91-104=-13(公家欠同仁假13天),365/13=28(公家每28天需補還同仁1天假)

但無論怎麼排,ABC三種班每週上班不是50小時就是75小時,明明已經違反《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公務人員每日上班時數8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為40小時。」不過矯正署怎麼看都認為管理員休很爽,明明早已超時過勞了卻還要補班,而且說是補班8小時其實都不止,要看你運氣好壞,是補到白天還是晚上,補白天八點到下午六點其實是10小時,補晚上五點到隔日上午九點是16小時,如果B班又補到晚上,當週工時會到91小時,若是再遇到加班,間隔著上十一到十三天都是常有的事。難不成當夜勤管理員的肝都是鐵打的?





監所值班圖解之二、三:三種夜勤輪班方式及輪班表(以二〇一八年元月為例)
去年八月召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總結會議時,筆者曾提案(註一)希望能比照《公務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制訂《監所管理員值勤條例》,並重新界定值勤工時與給薪,從根本解決監所過勞、薪資苛扣與勞力剝削等現況。並因近年同仁受暴力攻擊事件頻傳,值勤時受之創傷後壓力症以及身體受傷者機關也應主動給予勤務調整及協助後續心輔醫療。就在上台發言前夕,矯正署黃俊棠署長告訴筆者,署裡已著手規劃,要讓二十年來每個月同仁只能領到三千元的「危險職務加給」比照《消防、海巡、空中勤務、入出國移民及航空測量機關專業人員危險職務加給表》改支第二級的六千七百四十五元,當時筆者既感激又失望,感激署長大人願意主動為基層爭取,失望是明明還有第一級支給的八千四百三十五元,難不成我們的危險性會不比其他機關的戒送勤務?布幕上投影著矯正署落落長的書面回應,看在筆者眼裡等同一句話:「過勞問題從沒存在過,改?門都沒有。」

畸形的值勤制度,大概只有矯正署能自認好棒棒。去年九月、十月由「台灣獄政工會」發起的《台灣監所勞動條件與身心健康調查》,450位填答者共佔全國戒護人員的8%,其中有84.7%認為值班制度設計不合理,66%感到不滿意,對值班制度的不合理更是怨聲載道。

而就在會後十二天,桃園女子監獄傳出同仁過勞死的新聞,在記者追問下矯正署才鬆口要制訂《監所管理員值勤條例》及爭取支給第一級的「危險職務加給」,我想起十九年前入行受訓時某長官說的:
「監所從以前只有澎湖監獄暴動死一個同事,又不像警察年年死人,叫我拿什麼去爭取?覺得委屈就別幹啊!後面多是排隊想進來幹的人。」

留在監所不是賣肝,這叫賣命!....................

 (註一)
提案四:林文蔚委員提案
案由:第五分組編號5-1「5.獄政人力與設備之強化與擴充」之決議「(2)法務部應比照公務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訂定監所人員作業及管理準則。」建請修正為:「法務部應比照公務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制訂《監所管理員值勤條例》,並重新界定工時與給薪,根本解決基層矯正人員過勞、薪資苛扣與勞力剝削等現況。正視職災問題,輪值不得連續六小時以上,給予高壓力勤區(如違規房、新收房)值勤人員及因戒護勤務所受之創傷後壓力症(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簡稱PTSD)以及身體受傷者主動給予勤務調整及後續心理醫療等輔導。

法務部矯正署回應說明
一、制定值勤條例及戒護勤務回應
(一)依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第 1條規定:「本辦法依公務人員保障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九條規定訂定之。」及第2條規定:「本法第三條及第一百零二條所定人員,執行職務之安全及衛生防護措施,依本辦法規定行之。」上開辦法公務人員一體適用,矯正機關管理員亦同,尚無再行比照訂定相關法律之必要。
(二)矯正機關戒護勤務概分「日勤」與「夜勤」兩類,其中「夜勤」戒護人員上班日均依照公務員服務法等相關規定辦理,渠等輪值上班日8時上班,翌日 9時下班,其間備勤休息9小時,上班1日1夜,採計2日上班日,管理員上班日尚無連續值勤24時之情事。
(三)「夜勤」戒護人員輪休之方式,係按公務員例假日、紀念日及節日之實際放假日,覈實計算後排定夜勤之輪休日;另遇有天然災害停止辦公之情形,則由監獄依其等實際在勤務崗位之值勤時間支領全額之加班費或核予補休。爰此,管理員尚無超時值勤之情形。
(四)近年來刑事政策重刑化趨勢,戒護管理情勢日益嚴峻,管教人力嚴重不足,為維持矯正業務正常運作,各機關因勤務需要指派人員加班因應,雖得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23條規定,由機關給予加班費、補休假、獎勵或其他相當之補償,惟為避免長期影響戒護人員正常輪休權益,本署刻正爭取增補人力,考量國家財政及人力資源有限,現階段先就戒護及教化人力請增預算員額合計400名,行政院甫於一〇六年七月三十一日同意核增職員預算員額400人,其中172名於本(一〇六)年度核給,其餘228人,於本(一〇六)年12月底前配合各該矯正機關編制表修正草案再依程序函報辦理,預估可稍緩目前人力不足之窘況。

二、薪資及員工協助意見回應
(一)增支專業加給部分部分,本署擬俟增員計畫核定後,再依「軍公教員工給與項目訂修及檢討作業評估審查原則」報法務部研辦。
(二)另員工協助部分,除公教人員保險法之保險範圍包括失能、養老、死亡、眷屬喪葬、生育及育嬰留職停薪六項外,本署所屬矯正機關業依行政院一〇二年四月二日院授人綜字第 1020029524號函核定之「行政院所屬及地方機關學校員工協助方案」協助同仁解決可能影響工作效能之相關問題,使其以健康的身心投入工作,提升其工作士氣及服務效能;並藉由多樣化的協助性措施,建立溫馨關懷的工作環境,營造互動良好之組織文化,提升組織競爭力。

勞動者鬥陣

監所一直存在著血汗過勞的問題,早在一九九八年實施隔週休二日之前,夜勤隔日制的管理員過著「做一休一」永無止盡的輪迴,由於上班時間是二十五小時,下班後的疲憊無法獲得充分的休息,而且生活幾乎毫無品質可言;直到實施隔週休二日後,夜勤同仁方有輪休可以稍事喘息。時任法務部長的廖正豪先生為了體恤同仁的辛勞,於是將國定假日含週日、週六及平日的值勤費分別計為 1400 元、 900 元和 560 元,以彌補同仁因值勤而無法在假日陪伴家人的缺憾。
勤務制度設計上的缺陷,長期侵害著監所管理員的勞動權益,監所裡並非從未發生過勞權抗爭,一般抗爭的規模是在各個監所內,這類小型的的抗爭的對象大多是監所管理員對自己任職的監所上級長官管理措施或是對損及同仁權益的命令表達不滿,而最常見的抗議手段就是上班簽到後大家在勤務中心排排坐,既不接班也不開封,以溫和不衝突的方式提出相關的訴求。台灣獄政史上僅見的串聯抗爭是發生在二 ○○○年,為的是政府即將於二○○一年全面實施週休二日,但矯正司(即矯正署前身)並沒有要讓監所的戒護同仁享有與其他公部門的公務員相同的權益。
當時由台北監獄幾位同仁發起連署,再經由各監所裡願意挺身而出的同仁擔任聯絡人,很快的就得到了各監所同仁的響應,不久就傳來矯正司要各單位派同仁至桃園女子監獄開會的消息。入行才一年的我被指派前往感到十分緊張,於是問黃科員要我這死菜鳥去要幹嘛?他笑著說:「去長長見識。」,並叫我帶著小炮學長擬好的一份稿子,要我找對時機發言,於是我就與學長們一同出差去了。
禮堂裡擠滿各監各所的同仁,大家在拿到了矯正司製的表後就在台下討論開了,矯正司的長官上台解釋沒多久,一位同仁就站起來質疑矯正司提供數據有問題,而另一位則說出他心裡的痛:
「我媽死的那天我還得上班在戒護病房裡幫人犯把屎把尿,想回去見她最後一面卻連假都沒得請。」
接著大家一個個站起來,訴說著勤務制度的不合理以及職場的霸凌與不人道之處,每次有同仁發言,其他的同仁就給予熱烈的掌聲,學長這時也要我快快把講稿拿出來,於是我惶恐地用著顫抖的聲音,快快唸著稿子,由於小炮學長的文章雖短,卻極為深刻,由大法官解釋已然揚棄公務員受特別權力關係支配為論點做切入,才唸完稿,同仁間就爆出一陣歡呼,在掌聲未歇之際,一位老同仁激動地從座位上站了起來,並大聲說著自己身體因長期熬夜而罹患諸多慢性疾病,接著衝到台前要求長官收下他的陳情書。
對比台下同仁高漲的情緒,台上的長官則是一臉鐵青,最後他對著麥克風大聲的說:
「告訴你們,要休假?可以,不過錢就會變少,你們要錢還是要假?」
聽到這句話,大家一個個站起來喊著:
「要休假!要休假!要休假!要休假!要休假!」
長官氣呼呼地丟下一句話走人:
「你們自找的,以後不分假日平日,值勤費通通只有 560 元!」
監所終究還是實施了週休二日,但同仁付出的代價卻是慘烈的,自此不分平日假日,每位夜勤管理員只能領到換算下來每小時 62 元的值勤費;而連署的發起人及聯絡人也遭遇不同程度的秋後算帳,有些是連年考績列乙等,或者不能升遷、無法平調(平級調動)回家鄉,而就我知道被整的最慘的一位,則是每次巡邏完回座位,勤務中心就來電話:
「你為什麼坐著?還不快去巡邏!」
使得他值班疲於奔命,或許也因為這樣,他絕口不提當年的事,在我問他為何如此有勇氣擔任聯絡人時,他只淡淡地說:
「很久以前的事,我忘了。」
最大的壓力其實還是來自同儕,有些同仁並不因為休假增加而心存感謝,反認為是抗爭才使得收入減少而責怪他們,當然也少不了說帶頭抗爭是為私心著的流言蜚語。
知道獄政史上這場體制內抗爭的同仁大概都退休了,十七年過去了,監所同仁的血汗過勞的情形仍然持續著,當年的廖正豪部長尚且會體恤同仁,願意為同仁爭取些許的金錢做補貼;我很想問我們現任的邱太三部長,為何您連筆者在司法改革國是總結會議上提出改善同仁過勞的提案時,都不願意投下贊成票來幫助同仁脫離苦海?還是說在部長您看來,監所同仁還不夠血汗?或者,要同仁繼續做功德方能圓滿您心目中的監所改革藍圖?
當年會議地點的桃園女子監獄,就在  年八月,一位女性同仁返家後疑為過勞猝死,除了諷刺般的巧合外,也令人感到痛心 

原文刊載於2018年1月號《人本教育札記n.343》

走洞式管理

「走動式管理」(Management By Walking Around,簡稱MBWA),源自於一九八年代美國管理學者彼得斯(T. J. Peters)與華特曼(R. H., Jr. Waterman)出版的《追求卓越》(In Search of Excellence)一書。是指為了彌補缺乏實際情境資訊,而失去解決問題的先機及誤判的機率,高階主管應該至少有一半以上的時間要走出辦公室,以獲得更豐富、更直接的職場資訊,並及時瞭解所屬員工工作上的困境,實際瞭解下屬的工作狀況,並給予加油打氣的一種管理策略。因此走動管理就是要高階主管勤走基層透過正式溝通管道搜集最新訊息,並配合情境做最佳的判斷,以及早發現並解決問題。

外國的管理法則傳到台灣,落地生根後開始本土化,自然是無可厚非的事,獄政管理台灣監所有其特殊的文化背景,因此「走動式管理」無論是在理論內容的詮釋,亦或是在實際應用上,開始展現出全新的風貌。

監所管理員無論是在入行受訓時,或是在各機關早上集合時的「勤前教育」、每月固定的「常年教育」,亦或是回鍋矯正署的各類訓練,只要與戒護收容人相關的內容,長官們總是三令五申,一再耳提面命:

「要落實『走動式管理』。」

要怎麼落實?就是管理員要勤巡邏,務必眼到、腳到、心到,值勤時要多走幾趟,以清楚掌握房內收容人的動態,為了貫徹這樣的管理原則,巡邏的次數隨長官調整,不過當然只會多不會少,要不就是要求管理員要在巡邏時要在每個牢房的門口停留一至兩秒,或者是規定每趟的巡邏時差不能超過三分鐘,如果不照做,別說被罵了,給個申誡或是記過,也是家常便飯。

這也就是說台灣監所版本的「走動式管理」,並不在讓高階主管勤走基層,而是拿來要求基層管理員一直走一直巡、一直走一直巡、一直走一直巡…這樣的「走動式管理」,別說是過勞,日積月累下來,長時間的走站,靜脈曲張、下背痛,甚至椎間盤突出,也就成了監所管理員最常見的職業病。

相信當初會用「走動式管理」這個企管名詞來包裝巡邏這件事,不僅是為了體面,也是因為監視器尚未普及的年代,要掌握牢房內的收容人動態有其難度,在長官們眼裡,多巡邏一來增加見警率,達到嚇阻收容人幹壞事的效果,二來可以多觀察房內動態、掌握囚情,當然只有好處沒有壞處,監所戒護工作的重點無非是發現問題與防範未然,巡邏可以同時達成這兩個目的,何樂而不為?其實不未必如此。

一九七二一九七三年間,美國堪薩斯市警察局實施了一個名為「堪薩斯預防巡邏實驗」計劃(The Kansas City Preventive Patrol Experiment),他們將十五個警勤區分為三組,控制組維持正常巡邏,反應組完全不巡邏,預警組增加三倍的巡邏量,藉此評估警察巡邏的效能,也就是見警率對於治安的影響,這為期一年的計劃,實驗結果卻讓眾人跌破眼鏡,因為研究結果顯示這三組在犯罪率、偵破率,以及民眾對犯罪恐懼感上並無實質影響,這完全顛覆了傳統「見警率與治安穩定成正相關」的論點。即便實驗設計上有部份瑕疵,但「見警率無助降低犯罪率」的重要結論日後被警政管理者與刑事司法學者普遍接受。而在台灣犯罪學學者許春金及孟維德兩位教授的研究裡,也發現我國見警率與犯罪率間並沒有顯著關連。

當然,有人會認為警察巡邏和監所管理員巡邏不能相提並論,監所的環境與被管理對象和圍牆外社會上的普羅大眾是不一樣的,但把巡邏視為萬靈丹仍是一種愚昧的信仰,這種的舊時代管理模式延用到今日,衍生的問題實際上比原本想解決的問題來得大。在每個牢房都有監視器的現代,坐在螢幕前可以一次掌握數十個房間內的動向,遠比巡邏更有效率,但因為長官們既迷信巡邏的神效,又想防管理員偷懶,所以就連定點值勤不需巡邏的勤區都要定時簽表,定時簽巡更是舍房勤務最基本的管理模式,但工時太長,值勤範圍廣,雜事又多到做不完,到頭來按時巡邏只是為了巡邏,不過可別因此責怪管理員只顧巡邏表,因為不這麼做要是被長官看到巡邏表上少簽一格,或者簽的時間晚幾分鐘的話,被懲處的機會可是很高的,即使因處理事情而延誤簽巡,也會被當成是偷懶的藉口。

「你為什麼不按時簽?」
「我八點開始發睡前藥發到現在快九點了都還發不完,怎麼有空簽?」
「時間到你就是要按時簽巡。」
「可是我為了簽巡特地多跑一趟,也不可能按規定每房都看,而且九點來不及發完藥和熄燈,被收容人投訴說影響他們的睡眠怎麼辦?」
「不要給我找藉口!」

收容人當然不是笨蛋,定時巡邏的規定反而讓他們更容易掌握管理員行蹤,好利用巡邏的空檔做監所明文禁止的事,在監所諜對諜的遊戲裡管理員反而是輸家,曾有同仁說最令他難受的是,知道收容人是利用他巡過舍房後,尚未回到去監看監視器的空檔上吊自殺

這種「掛一漏萬」弊病是長官不願面對的事實,監視器到頭來並非用來觀察囚情,反倒是用來監控管理員有無摸魚,巡邏的目的主要是怕萬一出了事,錄影畫面卻沒拍到管理員在巡邏的話,火會向上延燒

這麼講必然有人會持反對意見,認為定時巡邏仍可防範收容人雞姦或及早發現收容人猝死,可惜這仍是神話,雞姦或其他性交行為很少被管理員巡獲,會曝光反倒是來自收容人的投訴或舉發;而且巡邏也難有發現收容人猝死的機會,你可以想像一下,要從一個約莫巴掌大小的瞻視孔,在燈光昏暗的房內,看都躺得直直的十來個人誰已經掛了,可能嗎?而且你可不是只顧這十來個人,整個勤區算下來少說百來人,合併勤區的話可能要六百人左右,假日值班共十六小時,每二十分鐘巡一趟,總步行巡邏距離超過六公里,別說每個牢房的門口停留一至兩秒,給你兩分鐘,你可能連整房都死光了都看不出來,如果你還是覺得沒問題,我會說你不是腦袋進水,就是當官的。

某監所清晨起床點名,一位收容人長臥不起,急診就醫到院前死亡,經調閱監視器錄影畫面,顯示該收容人於夜間二十三時許,即未再有任何動作,與該收容人死亡時間相符。因未能即時發現送醫,接下來依照慣例傳統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結論:舍房值勤管理員無過失不予處分。
悄悄話:零時許有某長官巡邏經過,因為他都沒法發現了,為了保他,只好連你一起保。
感恩長官!讚歎長官

曾有同仁提出不同形態的「大巡邏」方式,認為足以改善目前分區駐守、定時巡邏衍生的弊病,若改將值勤人員集中至勤務中心,一同監看監視畫面,並採分批不定時不定向巡邏,一來可讓管理員們可以彼此陪伴、討論、經驗交換,並改善因疲累而打瞌睡的問題。二來也讓收容人難以預期巡邏時間差。再者備用警力足夠,遇事也易於集結處理。但最後沒有實施仍是因長官認為:

「怎麼可以都閒在勤務中心聊天?而且要是出了事,該找誰擔屎?」

智慧型監控技術日益成熟的年代,調整裝設位置減少死角,以克服監視器先天條件的限制,廣角鏡頭、自動偵測、智慧判讀也早己不是問題,人滿為患的台灣監所,本應走向科技設備監控為主,但反而以巡邏為主軸,會維持石器時代的做法,究其根本無非是錢都沒花在提升設備的規格上,以及覺得基層管理員太閒,某些監所對重點或特殊收容人還在寫所謂的《二十四小時行狀觀察登記簿》,每十五分鐘要寫一次重點監控對象,有錄影記錄了在寫這麼廢的東西是幹嘛你要是像隔離舍這種的特殊單位,每次寫個三到五個人的行狀是常態,加上前面講的巡邏和雜事,不累死你也忙死你。

腦洞的管理思維,「衝康」給管理員跳,剛好而已「走動式管理」或許應該正名為「走洞式管理」

走洞式管理,包你走到屎洞裡。

原文刊載於2017年10月號《人本教育札記n.340》

愛滋恐懼症

藥師送來的那兩籃醫師開立的處方用藥之後,主任嘴裡就嘀咕個不停,他看我不解地盯著他看,索性把嘴裡的嘀咕大聲對我說:「ㄒㄧ ㄉㄨˊ ㄒㄧ ㄉㄨˊ ,ㄒㄧ ㄉㄨˊ 你懂不懂?」
我還是不能理解他的意思,問:「吸毒?你說的是我們這個舍房的收容人是吸毒人口佔大多數?」
主任:「ㄒㄧ ㄉㄨˊ ㄒㄧ ㄉㄨˊ ,東邪西毒你不懂?我是說這些人最毒了。」
在我們身旁的三四位雜役迅速瞄他一眼,接著不是將頭轉開,就是把目光向其他處,主任仍神色自若地繼續大聲嘀咕,我站了起來走到舍房另一側,想遠離這令人難以忍受氣氛,負責打掃的雜役見狀低聲說:「我們習慣了,他人不壞,只是不懂。」
「我實在無法忍受這樣的歧視。」我說。
他苦笑:「唉~誰叫我們是感染者呢…」
學姊看學長正在忙,於是向我丟出了個可以迷死一萬人的笑容:「拜託!拜託!她移監有東西沒帶到,我回去拿,可不可以先幫我釘腳鐐?」
平時都受學姊照顧,就算她現在露出一張嚇死萬人的夜叉臉,這個忙也非幫不可。
女收容人自動坐在台階上,我將腳鐐套上她的腳踝,並示意她幫個忙:「拉緊鍊條,釘的時候腳鐐亂動的話撞到腳會很痛。」我說。
正當我舉起榔頭,學長對我喊:「她H的!H的!」
不等他說完,我說:「放心啦!」接著一鎚一鎚釘下。
釘鐐完成學長拿著酒精噴罐過來:「來!消毒一下!」
我拍拍手上的鐵銹,說:「不必了吧!」
學長見狀也不再堅持,我收拾著工具,女收容人趁著起身時偷偷在我耳邊說了句:「謝謝你。」
學姊回來恰巧看到這一幕,尷尬的對她說:「是我們比較抱歉,對不起!」
愛滋感染者在社會上向來備受歧視,雖然監所對從業人員都會在例行的常年教育上實施HIV的相關衛教,內容也有詳述日常生活並不會導致傳染,讓管教人員了解感染途徑,但並未因此消除其中的歧視和恐懼。
監所最常見的是以安全為由不讓感染者與其他人接觸,為了管理方便新收入監時都直接篩檢,抽血檢驗時並未讓當事人知情同意,一旦篩檢出HIV陽性反應,收容人知道自己為感染者時會十分震驚和恐懼,非常需要相關的心理醫療和社福方面的諮詢。但監所住往只側重將之與其他收容人做專區隔離處置,後續諮詢機制則不加重視,當然也就對於感染者如何不被汙名化、隱私保護要怎麼做?如何維護進一步的權益?接下來的醫療處置及福利資源如何協助?這些對感染者切身的問題,卻涉略不深。這在全控機構快速處理潛在問題似乎是理所當然的事,但對當事人又是如何呢?面對自身罹患上個世紀奪走兩千萬人,號稱「世紀絕症」的人來說,是多大的打擊、痛苦、徬徨和無助,鎮夜在被窩裡哭泣的,又有誰看到?誰又曾在乎過呢?
一位露德協會的修女曾說過一個令人無奈又無言的例子:早年某監獄將感染者收容單位的菜渣廚餘分開處理,用車載到野外倒掉,為的是長官怕豬吃了會生病。這樣的荒唐例子發生在對愛滋認識不深的過去或許還可以理解,但集中管理下的感染者們,至今仍要面臨各監所不同主事長官對他們的刻版印象,以空間不足為由無法讓他們到工場作業也就理所當然,這樣才能不讓感染者們接觸到各類工具,以達成監所的最高管理宗旨:「戒護安全」。
真正的理由想必大家心知肚明…
…因為恐懼…
說到恐懼,我當然清楚每個人都有害怕被愛滋感染的恐懼,矯正機構最常拿來當案例的是某監所有位HIV收容人脫逃失敗,整個人掛在圍牆的蛇籠刀網上,滴血滿地卻沒人敢前去處理,一位神勇的教誨師戴著防割手套去幫這位收容人脫困,雖然教誨師身上沒傷也做了預防性投藥,不過監所裡流傳的故事版本是師娘大人叫教誨師自己在沙發睡半年。這事後半是否為真沒人知道,不過我服務的單位確實曾發生過違規房裡的HIV收容人,用破裂的壓克力燈罩把自己割得渾身是血,用來跟管教人員談判的,進了鎮靜室的他幾天之後重施故技,為了防他再度自傷,值班同仁只能出手跟他搶奪燈管,幾位前往處理的同仁與事後清理的雜役分別割傷及血液接觸。我想說的是,這些畢竟是少數案例,並非每位感染者皆是如此,不過看到這裡的讀者或許會罵我,這些危機發生時我又不在現場,不過很抱歉,我正好是前述的談判人員,但我並不認為就該用這類案例一桿子打翻一船人,我反倒覺得感染者收容人更怕我們被感染。有次上班忘了帶筷子只好跟專區收容人借用,雖然明知共用餐具並不會有感染的危險,但他們仍不放心把用過的筷子給我用,於是翻箱倒櫃找出了一雙塵封已久的竹筷,再把它刷洗一番才交給我。
主任退休後,新接任專區的阿倫思索著要如何改善專區收容的處遇方式,在工場工作的收容人比較容易打發時間,而且和群體有更多的互動,但我們這個專區的收容人就只能關在舍房裡,這裡三十個房間,每房空間約兩坪左右住二至四人,每天這上百人會分成上下午各一批,每批以十五個房間為單位,到隔壁的教室上課,所謂的上課,可能是志工來關懷,有時是長官來訓話,或者只是看看電視殺時間,不上課的人就得悶在小小房裡;有些人輪到了其實也去不了,可能是發病後身體虛弱,或者是雞尾酒療法副作用帶來的不適,去上課的經過這幾房多半會在窗外給病友打打氣:
「放心!過幾天就好了!」
「嘿!加油!」
他想到一個權限內能做,又能改善收容人心情的方法,他讓那些沒輪到上課或者虛弱得無法下床的收容人的房門可以打開,但跟他們約定,房門雖開但不能任意進出,一來讓他們的感受不再是悶在小小的空間裡,二來也方便讓雜役進房去探視那些需要照顧的病友,但又不至於收容人私下趁機到別的房串門子,而讓專區的秩序顯得太亂。
這樣實施一陣子後,果然收容人都很自律,沒有人打破任意進出的規矩,也一掃原先專區裡低迷的氛圍…
不過長官來巡視看了非常不高興就是了:「你這樣搞會害後面接的人很難做!」
過沒幾天阿倫就被換掉了,專區又再度陷入愁雲慘霧,雜役最多也只能在站在窗外關心病友狀況…
某監獄同仁聽完這些之後說:「不一樣耶!我們設有專門工場管理,還有一個技訓班,這個計劃是跟某個民間團體合作,每六個月一期,課程內容有生理處遇,包含腳底按摩、急救訓練、自我照顧等,還有心理處遇,如藝術治療、團體心理治療等,另外還有技訓處遇,像這期是上農園藝,並且在監獄設考場輔導考丙級證照,之前還有考喪禮服務人員證照。」
「哇!這麼好!那你們篩檢和給藥怎麼做?」我說。
同仁:「我們感染科每兩週一次門診,目前服用雞尾酒療法人數大概六十個人,篩檢今年開始外包給檢驗所入監抽血,新收收容人每一個都會抽,每年再辦一次全監抽血防止空窗期,HIV收容人定期檢驗病毒量及CD4則由醫師專業判斷多久抽一次,每個人狀況不同時間就不同,原則上為三到六個月抽一次。監所醫療目前最頭痛的就是找不到皮膚科專科醫師入監看診,皮膚科醫師少,大部份都去做醫美了,還有牙科部份,願意入監的醫師原本就少了,願意做假牙的更少,我們四名醫師只有一位願意做假牙,所以HIV收容人更慘,在監內醫師都不願意看,只能以戒護外醫的方式就診,牙痛等到排外醫都已經痛到不行了。」
我嘆了口氣:「唉~不過比起來,我們實在差太多了。」
同仁:「我們是好在有民間團體願意出錢,由我們出力,一年經費將近兩百五十萬,而且這個計劃已經執行十年了。」
「十年!」我驚嘆:「我們是今年司改國是委員參訪後才計劃要開 HIV 收容人的工場。」
可見召開司改國是會議真的是有用的嘛!~ 
原文刊載於2017年6月號《人本教育札記n.336》


非典型正義

修復式司法(Restorative Justice)是提供與犯罪有關的當事人對話的機會,藉以表達自己感受,修復犯罪造成的傷害,並共同處理犯罪後果的過程。相對於現行刑事司法制度著重在懲罰,而修復式司法關注於療癒創傷、復原破裂關係,賦予「司法」新意涵,即在尋求真相、道歉、撫慰、負責與復原中伸張正義。
--法務部保護司《『修復式司法』試行方案實施計畫》
二○○九年法務部推動《『修復式司法』試行方案實施計畫》,希望藉此將促成加害人與被害人對話、溝通,讓加害人認錯懺悔,並有機會向被害人歉意、取得諒解,並幫助被害人走出傷痛。
趁著二○一○年王小棣執導的電影【酷馬】,及二○一一年由日本一線明星稻森泉主演的日劇【アイシテル~海容~】(中譯:愛與寬容)放映的熱潮,努力將這個不同於現行刑事司法(由國家主導懲罰犯罪者,維護法秩序及公平正義)的做法,介紹給社會大眾。
因為犯罪事件中加害人、被害人、雙方家庭的傷害,乃至對社區所帶來的負面影響,這都不是一味執行刑罰所能彌補的,若能促進所有當事人真誠溝通,共同修復犯罪所帶來的傷害,給予被害人支持與療癒,讓加害人明暸其自己的罪行所造成的破壞,誠心認錯悔改,背負自己的責任,將減少未來再犯罪的可能性,這樣的核心價值與目標,更能符合當事人對司法制度的期待。
【愛與寬容】的原版DVD一批批進駐教區,就算沒法播放DVD的單位,畫架上也絕少不了【愛與寬容】那一套兩冊的原著漫畫《愛》做為教材,對修復式司法的介紹及宣導自然是監獄的重點業務了。【酷馬】劇中的角色原型,人稱游媽媽的游林美雲女士也應法務部之邀到監所,以當事人的身份,分享自己在獨子遭殺害後由憎恨到原諒兇手的心路歷程,並鼓勵服刑中的受刑人,要反省自己的罪行對被害人的傷害,並向被害人道歉,除此之外也要好好把握服刑的時光充實自己。
輔導結束,回到工場的他向我敬了個禮,見他欲言又止地深鎖著眉頭,我說:「先把自己的心安好,如果你想找人聊,我會聽。」他點點頭,回到座位上,周遭幾位收容人放下手邊工作試著安慰他,但都被他一一回絕。
接近收封時刻,他來找我:「老師(教誨師)找我去,要我寫信向被害人道歉,但我決定不寫。」
我問:「你一定有你的考量,可以告訴我為什麼嗎?」
他說:「我問老師,被害人那邊是不是準備好要接受道歉了,他卻要我寫就是了,其他不用管,我跟老師說九年前我為了討債,綁架合夥人的女兒,那年她才八歲,雖然我們是熟人,但我做的事一定對她幼小的心靈造成傷害,到現在我的還常常想起她驚恐的樣子,所以如果不能確定的話,我不能寫,老師聽了很生氣,說現在法務部在推修復式司法,不寫不但不給他面子,而且影響他推業務的成效,我不寫可以,但未來假釋想報准就難了。」
「你做了一個困難但是正確的決定。」我說。
他揉了揉發紅的鼻子,說:「我也想早點假釋回家啊!但要是小女生還沒心理準備就收到我的信,會不會勾起她不好的回憶?我相信為了假釋好報,大多數的人都會寫,但是問都不問、管都不管被害人的感受和意願,這樣做對嗎?我同房性侵案的同學正開開心心的寫他的道歉信,可你想想,要是被害人收到了,會不會嚇到連夜搬家?」
「你看,即使是伊藤実那兩本描寫小六學生殺死小一學童的原著漫畫裡,述說的都是被害與加害人家屬之間的糾葛及心境轉折,和解之所以能夠到來並非易事,絕非國家以強制力介入就能達成,我們在處理時要更有同理心才行。」
觀護人朋友談著地院小心翼翼推行修復式司法的態度,但對於監所為了業務績效竟是以強迫受刑人跟被害人道歉,以換取累進處遇的分數或是假釋報准為條件,感到不可思議:「老天!怎麼有人敢這樣搞?」
電視上正播送著小燈泡的新聞,一同吃飯的朋友邊扒著飯,說:「這媽媽有病耶!女兒頭都被砍斷了,講話竟然還能那麼冷靜,我看她鐵定有什麼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這餐飯幾乎令人難以下嚥,我看著小燈泡媽媽堅強地在對著記者,在最哀痛時刻仍必需說著案發經過,一句句對她自己來說都如刀割,但在這同時卻又聽到朋友冷血般的評論,我想無論是游媽媽或者是小燈泡媽媽,即使社會大眾對她們感到欽佩,但她們並不符合社會的期待,因為他們是「非典型的受害人」,在人們心中被害人似乎非哀痛欲絕不可、必須要聲嘶力竭地怒吼、在鏡頭前崩潰、得選擇活在仇恨裡,才有資格是真正的被害人家屬,被害人家屬不能理智、不能冷靜,否則就是冷血、矯情,或神經病。在因果業報觀念根深柢固的東方社會,尤其是與我國國情文化近似的日、韓等國,往往刑案被害人也是容易遭受歧視的對象--一定是祖先或家人做了什麼缺德事,要不然又怎會招惹最殘忍的禍事上身,以致家人得要賠上性命呢?
小澤聖子:我們究竟是做了什麼,才會讓孩子被殺害?而且我們什麼都無法知道,門口卻還得被媒體擠得水洩不通,收拾他們留下的垃圾,所謂的被害人家屬到底算什麼?
--《愛》伊藤実
甚至,在台灣,被害人家屬若沒有要求法官做出死刑判決,或者是希望兇手早日伏法的,就是廢死聯盟的同路人,甚至就是自己親人被殺的共犯…
小澤美帆子:我們明明是被害人,為什麼得承受這種對待,看到別人不幸這麼快樂嗎?
--《愛》伊藤実
被害者該得什麼樣的正義?當人們挺身而出伸張自以為的正義時,是為被害人?為社會?還是為了滿足自己?
當殺害小燈泡的王姓兇嫌在移送士林地檢署時,被氣憤的民眾包圍,最後警方人牆被突破,一位民眾並朝他臉上狠揍了一拳,動手的民眾得意地告訴記者:「在社會來說打人不對,看是打什麼人啊,打這種廢物是對的!」這位民眾的妻子也在臉書上稱這是丈夫最帥的一次。不久,王姓兇嫌在台北看守所遭其他收容人痛毆,甚至傳聞打他的收容人是經過所方管理人員授意⋯⋯
在面對犯行嚴重的犯罪者時,我們內在那份「樸素的正義感」很難不被挑起,但私刑難道就是正義?況且,是對處在無法反抗狀況的人,若是對方還手握著刀,這些揍他的人還敢嗎?看到兇嫌被揍,大快人心吶!民眾們拍手叫好。但倘若授意收容人痛毆兇嫌的傳聞屬實,那麼所謂的伸張正義,說穿了也不過是利用職權之便對無法反抗的人進行霸凌,那麼社會大眾又會如何看待在監所工作的我們?是叫我們正義哥?還是霸凌者?
我抱著兩本被丟到垃圾場的漫畫《愛》,上面蓋著藍色的監獄公用圖書章,內頁雖然泛黃但書仍是新的,我想起帶著游媽媽畫像參加她告別式的那天,並沒看見法務部有派人送她最後一程…
別再問我台灣有沒有推過「修復式司法」或「修復式正義」了,我們做過,真的…
原文刊載於2017年2月號《人本教育札記n.332》


德政

清晨五點剛接完班,我隨手關掉舍房抽風機,正在向勤務中心回報人數的當兒,頭上的警示燈突然閃個不停,於是我丟下話筒,迅速用眼睛掃過走廊,看是那一房門上的紅燈也亮著,接著快步來到禁見區的第三十房,房內的被告糾著臉喘著氣,說:「能不能開個抽風機,我都快被悶死了⋯」
這裡的看守所一共三十房,每房的大小約莫三坪不到,其中十房是禁見房,自從某位檢察官到任後,看守所裡收押的人數就開始直線成長,加上最近陸續收押了三掛的山老鼠,使得被告人數上看百人,每房配三個人是常態,每間禁見房裡更是擠上四個。由於怕被告串證,所以同案被告不能同房收容,這再加上三掛人馬因為利益上的衝突彼此互有恩怨,使得我們在安排配房時為此大傷腦筋。為了嚴防山老鼠們用喊話的方式互通消息,英明的長官想出了一個絕佳的防堵辦法⋯
在丈量完尺寸的隔天,禁見房窗戶被用透明壓克力板封死,只留上面那二十八個用電鑽鑽出來的小孔透氣,這樣即便房內的人大聲喊叫,在房外巡邏的我們都還得用耳朵貼著壓克力板,才能聽得清楚裡面的人是要幹嘛,這也使得原本就通風不良的牢房愈加悶熱,任氣窗上的抽風機死命的轉,都難以讓新鮮空氣從小孔湧入,四人發散的體溫,又再次從吊扇吹將下來,誰能忍受空氣不流動室溫又在四十度左右的環境呢?
每到半夜兩點關電扇與五點關抽風機的時刻,空氣無法對流的牢房中直接變成悶燒鍋,房內的被告成了活生生的燉肉,就在我幫被告重開抽風機不久,我向前來督勤的長官轉述被告的狀況,他卻不悅地糾正:「都規定要節能減碳了,怎還可以這樣浪費!」
既然說實話行不通,每次推說忘了關似乎也不太好,畢竟來督勤的長官的臉色越來越難看,眼看這個夏季像會無止境地延續下去,這時卻出現了意外的救世主⋯
洪仲丘的死不僅限縮了軍事審判制度僅適的範圍,也因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案廢除禁閉,改採上限十五天的悔過教育,間接使矯正署函示各監所,舍房通風成了優先改善的重點。
改善措施同樣在一天之內搞定,壓克力板被橫切成兩片,上面鑽孔加倍,窗框兩側加上滑軌,禁見房的窗立馬變成了像台鐵火車「藍皮仔」、「白鐵仔」車窗那樣,下半截壓克力板變成可以上下滑動,不同的只是它不能從房內操作,被告們只能請求在房外值班的我們來開或關,至於要不要開不是取決於天氣熱不熱,而是要看他們「配合度」夠不夠。
「幹拎娘!唸三小啦!」
聽到爆罵三字經後面接連著乒乒乓乓聲,我心頭一緊,快步跑向打架的那房⋯
「住手!」聽到我大吼,壯漢還刻意揍對方最後一拳才肯停手,被揍的老先生大字形的攤在地上。
「你幹嘛打他?」我問。
「媽的⋯」他用溼透的內衣擦著滿臉的汗:「成天在那邊該該叫什麼好熱好熱的,我都不會熱嗎?幹!」
隔離舍的舍房規格看守所相似,但這裡的受刑人卻遠不如被告那樣幸運,除了幾位大咖的VIP客戶享有吹電扇的權利外,其他諸如違規、考核或因精智障而獨居的受刑人,只有在用餐時間才會吹到不到二十分鐘左右的風。為什麼?其實我也搞不懂是什麼邏輯,大意就是誰叫他們要違規!誰叫他們是他媽的白痴、神經病!不給他們吹電扇剛好而已呀!
隔離舍的窗雖不像看守所那樣被加裝了壓克力板,但由於受刑人站在窗前就可以再透過走廊的窗,操場外的鐵門有誰出入皆一目瞭然,每每有受刑人看見長官開門進來,就大喊:「長官我找你!我要抗議懲處不公!」、「好熱!我要開電扇!」之類的,害長官每次督勤都壓力超大的,為了紓解壓力,睿智的長官立馬想到操場那一側的窗可以用夾板擋下半截,這樣受刑人再怎麼探,頂多只能看見夾板上那一小片天空,相對來講,長官等於可以隱形的進出隔離舍啦!
夾板釘上後成效斐然,喊話要找長官的一個也沒有,不過通風問題當然就變本加厲,連我們在走道巡邏都汗流浹背了,房裡沒電扇吹的受刑人想必就更不用講。不開電扇給違規受刑人吹,難道他們就比較聽話?並沒有啊!反倒因此熱得心浮氣躁,和同房的起衝突或踹房門的一堆,為了處理這類鳥事反倒令基層管理員疲於奔命。
收容人中暑常被認為是小事,提出要看診就醫的不多,多半靠他們彼此刮痧來自力救濟,這樣只為了貪圖管理上一時的方便,卻毫不考慮可能的危害;若是嚴重中暑或熱衰竭,那可是會危及性命的呀!
洪仲丘畢竟是死在軍中,不是死在監所,他的教訓很快就被淡忘;不過話說回來,就算是死在監所裡的,誰又會一直記得買泓凱?又有誰還會想起林偉孝呢?
影響通風的壓克力、夾板當然要繼續留著,反正夏天再怎麼熱,也都熱不到辦公室裡有冷氣的長官,況且一到冬天,它們搖身一變又成了遮蔽寒風的設備,這可是長官傲以宣揚的德政呢!

原文刊載於2016年12月號《人本教育札記n.330》

2016年12月份◎綠黨北北基論壇【噤聲的受刑人與無聲的創作】

感謝綠黨邀請,這次論壇要從藝術層面的創作歷程講起,接著由監所收容現況、申誡案撤銷,進而探討司法改革,是一種Home Run的概念~

2016年12月份◎綠黨北北基論壇
【噤聲的受刑人與無聲的創作】
響應12/10世界人權日
增進群眾認識臺灣監所現況,促進藝術文化交流
活動日期 12/11(日)15:00-18:00
主講人 林文蔚(獄卒不畫會死/作者)
與談者 林瑋婷(民間司改會)
場地容納 約25人
活動地點 台灣綠黨辦公室,
台北市中正區100北平東路28號6樓),
近『捷運善導寺站六號出口』
主題 《噤聲的受刑人與無聲的創作》
探討焦點:
1)藝術創作歷程
2)臺灣監獄受刑人現況
3)管理員申誡撤銷事件
現場攝影 影片後製後上網公開
12/11前完成報名免費參加
1)線上報名:
https://goo.gl/forms/Q6YjLx8MlAw7PxQa2
2)臉書活動參加: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582912115251302
現場報名酌收清潔費100元◎歡迎捐款贊助支持
捐款綠黨※定期定額:
www.greenparty.org.tw/civicrm/contribute/transact…
*另備書籍五本及明信片五套 現場可簽書 義賣收入扣除成本後全額捐贈綠黨
主辦單位 綠黨北北基黨部
聯絡人 謝仁方(吐司)

【2016東吳人權週活動介紹-台灣監所的現況與未來 座談會】

12/9(五)中午12:30-13:30林文蔚的畫展導覽結束後,13:30-15:30在哲生樓H106教室,還有一場座談會等著大家參加,讓我們一起思考台灣監所的現況與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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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獄」—司法體系的終結站,被灰暗的高牆和銀亮的刺絲網層層環繞住,究竟這兒是矯正和教化的場域還是自由及人權的囚籠?
「林文蔚」監所塗鴉日記中的描繪不僅勾勒出了自由、法治、犯罪和刑罰的樣貌,也道出國家人權在此是沒有底線的。
而一份不排除判決書讓「陳龍綺」在一夕之間全無,也為此南北躲藏。DNA重新鑑定雖讓法院還他清白,這個代價的「重」不僅是血淋淋的司法誤判,也是很多冤枉受刑人的共鳴。
究竟毒品犯罪是怎麼一回事?是犯罪還是藥物成癮?監所是收容犯罪的人還是把社會所不容或欲排除的對象蒐集起來,讓大眾眼不見為淨?「龍玉」對監所的關注,使得監獄內的日常不在是深不可測的秘境,而是一堵可透視的高牆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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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時間:2016/12/9(五) 13:30-15:30
→活動地點:哲生樓H106教室
→報名快戳我:https://goo.gl/forms/5CChlfbMcG8QsKO53


東吳大學人權週:聽見鐵窗內的吶喊-談受刑人與監獄改革

聯合國自1950年起,訂定每年1210為國際人權日,東吳大學人權學程與張佛泉人權中心,在該週前後也會舉辦「東吳大學人權週」,希望能夠將在校園與社區深耕與推廣人權議題。


活動宗旨

監所問題在台灣由來已久,1920年代被日本政府所拘捕的台灣知識份子,便曾撰文要求總督府改善監所狀況,蔣渭水也就獄中所見寫了〈入獄日記〉、〈入獄感想〉、〈獄中隨筆〉等文章;到了白色恐怖、戒嚴時期,監獄的狀況越來越封閉,但我們從受難者的作品中,仍可以窺見一二。

民主化過後,儘管人權議題的討論從未停歇,受刑人的處遇,卻仍有很大的改進空間。根據監獄行刑法第1 條:「徒刑、拘役之執行,以使受刑人改悔向上,適於社會生活為目的」,我國監所設置目的在於透過教化達成犯罪預防的目的,然而監所超收、收容人處遇與教化、監所不當管理等長久以來的弊病,卻與此目的相違背。

監所作為一個全控機構,內部質疑、不滿的聲音往往被壓抑,因此我們將今年的東吳大學人權週主題訂為「聽見鐵窗內的吶喊」,邀請大家關注這被「製造」出的沉默,以及台灣監所改革的方向。


活動內容

林文蔚畫展

受刑人與更生人議題展

─2016寫信馬拉松


「鬱獄寡歡-台灣監所的現況與未來」座談會(https://goo.gl/forms/q7uCzDeA2D0Y7PxB3